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怎样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三十六条的内容是: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
吉林省户籍管理规定介绍
1.全面放开放宽城镇落户条件 2.畅通人才和民营企业职工落户渠道 3.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分类进城落户 4.实行农村籍大学生、农村籍退伍军人来去自由政策 5.优化居住证申请、发放服务
2020.03.19 501 -
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是什么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
2020.08.23 269 -
怎样理解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土管法第八十三条适应的范围仅限于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期限为15日,当事人不主动履行拆除行政处罚决定的土地管理机关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2020.01.14 409
-
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
依法通过划拨和有偿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使用、收益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以出让、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以依法转让、出租
2022-09-11 15,340 -
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53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具备用地条件又确需占用的,在依法查处后履行用地手续。
2022-09-17 15,340 -
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44条规定
各级各类开发区应当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按照批准成立开发区的性质、功能、发展方向等科学安排建设项目,合理利用土地。不符合前款规定的,批准机关不予批准用地。
2022-09-13 15,340 -
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54条规定了怎样的
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土地审批、发证、以及土地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等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进行监督。对违法行为,责令其限期纠正;拒不纠正的,依法予以处理。
2022-09-11 15,340
-
01:37
吉林省判十年以上去哪个监狱
在吉林市被判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的犯人要送去镇赉,小白山监狱是六年以下有期徒刑犯人关押的地方。刑事案件分为一般刑事案件、重大刑事案件和特别严重刑事案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 1、目标金额的大小,涉案财物数额是否重大; 2、影响是否显著;
6,379 2022.05.11 -
00:55
侵权法赔偿规定第53条
侵权的专门法赔偿规定第53条如下: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
955 2022.04.25 -
01:00
治安处罚管理条例与刑法的区别
治安处罚管理条例已经废止,现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条规定,该法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的规定
4,77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