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6人进行偷渡会被判多久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2.法律依据: 《刑法》第318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依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据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一人及以上都会构成偷渡罪。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组织15个人偷渡会被判刑吗
组织15个人偷渡会被判刑。组织一人及以上都会构成偷渡罪。相关法律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
2022.07.06 577 -
组织15个人偷渡会判刑吗
会判刑。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此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
2020.04.13 145 -
偷渡被关进看守所会判多久
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只会给予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最多十五天,并罚不会超过20天,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确定的拘留期满时,就可以从看守所出来了。如果涉嫌犯罪,则给予刑事拘留,刑事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
2020.07.23 694
-
组织偷渡6个人会判多久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的“人数众多”,一
2022-01-29 15,340 -
组织偷渡6人判刑多久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2022-05-21 15,340 -
组织偷渡14人判多久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
2022-03-13 15,340 -
组织他人偷渡国境会被判多少年
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附刑法条文: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2-10-22 15,340
-
00:55
组织偷渡罪一般判多少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境或者边境的,一般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判处行为人缴纳罚金。如果行为人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集团的首要分子,要对行为人加重处罚,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另一方面,如果在组织他人
13,028 2022.04.17 -
01:24
带人偷渡一般判多少年
带人偷渡的行为,应属于刑法中的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犯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但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具有: 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 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
3,222 2022.04.17 -
01:14
协助组织卖淫判多久
协助组织卖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协助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如果行为人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如果行为人的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6,702 2022.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