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26条主要内容是什么?

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26条主要内容是什么?

2022-09-13 11:13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澳门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13回复

专业分析:

居住区没有停车场或者停车场停车位不足时,需要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确保消防通道和道路畅通。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的居住区,停车位施划方案由业主共同决定,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尚未成立业主大会已经实行物业管理的,由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依据临时管理规约征求业主意见后施划;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征求业主意见后施划。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律师普法更多>>
  • 劳动法26条是什么内容
    劳动法26条是什么内容

    劳动法26条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

    2020.07.29 487
  • 劳动法26条内容是什么呢
    劳动法26条内容是什么呢

    《劳动法》第26条规定的内容是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2020.11.26 506
  • 合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合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在合同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的原则有: (1)实际履行原则。义务人在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免除其合同责任,只要对方需要并坚持,还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标的继续履行。 (2)适当履行原则。 (3)协作履行原则。 (4

    2021.01.28 390
专业问答更多>>
  • 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26条

    居住区没有停车场或者停车场停车位不足时,需要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确保消防通道和道路畅通。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的居住区,停车位施划方案由业主共同决定,物业服务企业

    2022-09-13 15,340
  • 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9条主要内容

    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由市建设、规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联合向社会发布。属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应当依法采取、拍卖、挂牌方式办理供地手续。属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应当依法采取

    2022-09-12 15,340
  • 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11条主要内容是什么?

    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的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设计方案应当征得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2022-09-11 15,340
  • 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第33条主要内容是什么?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使用、变更前,将施划地点、停车种类及其他规定事项进行公告。因紧急情况或者举行大型活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道路范围内确定临时停车区域或者对原划定的停

    2022-09-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停车收费管理办法 01:02
    停车收费管理办法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是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制定的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办法,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12月15日《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予以废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统

    2,725 2022.06.22
  • 车子在停车场被刮,停车场承担什么责任 01:20
    车子在停车场被刮,停车场承担什么责任

    车子在停车场被刮,停车场承担赔偿责任。停车场负责单位,是要承担相应的车辆损失赔偿的,原则上交了钱,作为收费停车场,就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保管人也就是停车场,如果因保管不当,造成车辆损失,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负责任的停车场,都会给自己上保

    9,290 2022.04.17
  • 小区内乱停车谁来管 00:51
    小区内乱停车谁来管

    小区内乱停车物业管理。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可对业主乱停车的不文明行为,书面提醒或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等批评。如果有关人员乱停车妨碍了他人通行或小区秩序,对其他业主的利益造成了损害,物业公司可以制止,也可以要求其依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对于小区乱停

    5,123 2022.05.11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