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合同的法律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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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的法定条件有: 1、一方当事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违背对方真实意思表示的; 2、一方当事人利用合同另一方的弱势地位,订立显失公平的合同的; 3、一方当事人基于重大误解订立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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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的法定条件有: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的; 2、以欺诈手段去订立的合同的; 3、受第三人欺诈从而订立的合同的; 4、以胁迫的手段去订立的合同的; 5、显示公平的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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