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公积金可以抵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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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债务人死亡公积金可以抵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死亡人有债务能继承公积金。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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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抵债。死亡赔偿金赔付的对象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本人;且发生在死者去世以后,其性质为基于死者未来收入丧失而对其近亲属作的补偿,故死亡赔偿金不符合遗产的构成要件,并非遗产,因此不可以抵偿死者的债务。
个人公积金不能够用来还债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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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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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死亡可以要父母还债吗债务人死亡之后,到底可不可以找债务人的父母还钱,具体是要依据实际的情况而定,如果债务人死亡之后遗留有财产的,并且债务人的父母继续了起财产的,那么其父母要承担清偿的责任。 根据目前我国现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债务人死亡之后,是由债务人
1,094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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