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的主体是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一、刑事侦查: 刑事侦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证实犯罪、査获犯罪人及在侦査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的诉讼活动。 1、侦査活动包括: (1)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 (2)勘验、检査,搜査; (3)扣押物证、书证、视听资料; (4)扣押、冻结存款、汇款; (5)鉴定; (6)通缉在逃犯,以及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2、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侦査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侦査,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罪重的证据材料,并予以审査核实。根据需要采取各种侦査手段和措施,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3、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如下: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3)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二、刑事拘留: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1、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2、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3、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执行逮捕: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之一,目的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逮捕由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公安机关执行。 1、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2、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3、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6)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7)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8)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四、预审: 预审是指一些刑事诉讼程序中,法院开庭审理前对刑事被告人的预先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什么由公安机关负责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2020.04.25 479 -
批准逮捕侦查的执行主体是怎样的
批准逮捕侦查的执行主体是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的权限,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2020.03.27 109 -
批准逮捕侦查的执行主体是什么
批准逮捕的执行主体为检察院,侦查的执行主体为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即由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0.10.28 123
-
批准逮捕侦查的执行主体是
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是批准逮捕侦查的执行主体。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的权限,由公安机关执行。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的逮捕书,并材料和证据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2021-11-04 15,340 -
执行逮捕和刑事拘留
刑拘一般指刑事拘留。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
2022-08-12 15,340 -
批准逮捕侦查执行主体是怎样
对于批准逮捕侦查的执行主体是: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批准逮捕是检察机关的权限,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
2022-06-25 15,340 -
刑事案件拘留和逮捕的区别
刑事案件拘留与拘留的区别在于:拘留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行使,是法院决定或者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的强制措施;拘留由公安机关行使,是在批准逮捕前对需要调查的犯人采取的紧急措施。
2021-12-24 15,340
-
01:14
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有哪些
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有: 1、刑事拘留的执行地点在拘留所,而逮捕的执行地点在看守所; 2、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和法院; 3、刑事拘留最长只能羁押三十七天,而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达到七个月。 根据规
770 2023.02.18 -
01:24
刑事拘留与逮捕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拘留与逮捕的主要区别有以下两点: 1、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决定机关不相同,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一般是公安部门和人民检察院;逮捕的决定机关主要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2、两者关押的时间期限不相同,刑事拘留最长只能关押三十七天;而逮捕之后的关押
7,382 2022.04.17 -
00:54
刑事拘留后多久逮捕
刑事拘留之后,最高不得超过37日,行为人就可能会被逮捕。换句话说,被处以刑事拘留的行为人,不一定会被逮捕,也可能会被释放。行为人还可能通过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式,离开拘留所。这主要根据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根据91条,刑事拘
3,305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