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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劳动者是否仍需遵守保密和竞业限制合同的义务

2024-12-07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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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7回复

专业分析:

1. 如果用人单位劳动者在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了保密义务,那么劳动者在职期间将承担保密责任。 2. 如果协议中未约定离职后劳动者仍有保密义务,那么离职后劳动者将不承担保密责任。 3. 通常情况下,协议中会约定保密期为劳动者在职期间及离职后的一定年限内。如果劳动者在保密期内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他或她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赔偿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 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4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并且这些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这些人员如果到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 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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