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借条办理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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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如下: 一、签订主体合法及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也就是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害第三人的合法利益,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如利息约定过高,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四、合同标的必须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三条【书面合同成立地点】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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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民间借贷的案件的受理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等法条,规定如果原告的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例如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被告是明确的等,法院就应当予以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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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立案依据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民间借贷立案条件如下: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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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担保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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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8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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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案件受理依据是什么?
受理民间借贷案件的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如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被告是明确的,法院应当立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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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起诉手续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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