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苏州车祸认定如何?

苏州车祸认定如何?

2022-09-07 11:12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07回复

专业分析:

一、现等级划分为死亡事故、伤人事故、财产损失。 1.死亡事故死亡事故是指仅有人员死亡或者既有人员死亡又有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的。 2.伤人事故伤人事故是指仅有人员受伤或者既有人员受伤又有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3.财产损失事故财产损失事故是指仅有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二、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9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 1、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 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45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9462元; 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567元。 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罗丹律师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有2种认定方法。如下: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2、轻伤使人肢体或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律师普法更多>>
  • 江苏车祸事故如何补偿?
    江苏车祸事故如何补偿?

    江苏车祸事故如何补偿: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等。

    2021.02.11 120
  • 如何举报苏州车辆违章
    如何举报苏州车辆违章

    电话举报:可拨打公安局交警支队举报电话

    2020.06.29 3,225
  • 连环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连环车祸责任如何认定

    应这样认定连环车祸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

    2020.03.21 164
专业问答更多>>
  • 江苏车祸如何认定

    一、现等级划分为死亡事故、伤人事故、财产损失。 1.死亡事故死亡事故是指仅有人员死亡或者既有人员死亡又有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的。 2.伤人事故伤人事故是指仅有人员受伤或者既有人员受伤又有财产损失的交通事

    2022-09-06 15,340
  • 苏州停车车祸认定期限

    不同情况的时间长短也不同,一般是在15天以内。

    2022-09-07 15,340
  • 苏州重大车祸认定标准

    标准:(一)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二)因果关系原则根据《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

    2022-09-06 15,340
  • 苏州直行车祸认定标准

    标准:(一)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二)因果关系原则根据《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

    2022-09-0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如何落户苏州 01:42
    如何落户苏州

    落户苏州的流程如下:咨询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是否接受落户,申请人要先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咨询,买房后是否能够接受迁入的户口,居委会若是能够接受的话可以考虑买房。买房并办理房权证,和开发商商议好购房事宜后,签订合同,缴纳房款,并尽快办好房权证。迁入

    3,772 2022.05.11
  • 车祸责任该如何判定 01:09
    车祸责任该如何判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符合以下规则: 1、当事人一方存在有过错行为,该过错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主要的交通事故责任;过错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则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2、两方当事人都存在过错行为,且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

    1,600 2022.04.17
  • 无证驾驶车祸该如何定责 01:18
    无证驾驶车祸该如何定责

    根据我国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无证驾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因无证驾驶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一般的处罚办法有: 1、无证驾驶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情节较轻一般由公安机关判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 2、无证驾驶

    1,431 2022.04.17
交通事故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