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房地产经纪人不得有哪些行为

房地产经纪人不得有哪些行为

2022-06-24 17:28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广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24回复

专业分析: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四)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七)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 (八)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九)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 (十)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有以下行为:利用信息不对称隐瞒真实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利用中间方的地位采取假客户看房、出更低价格的方式促进签约。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法律禁止的房地产经纪行为有: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诱骗消费者交易、泄露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商业秘密、签订阴阳合同、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等。

律师普法更多>>
  •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在哪些投放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在哪些投放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三)以隐瞒、欺诈、胁迫、贿

    2020.12.25 130
  • 房地产不得转让的行为有哪些
    房地产不得转让的行为有哪些

    首先是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然而并没有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没有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土地的,是不允许买卖转让的。

    2020.11.02 123
  • 房屋产权人不得有哪些行为
    房屋产权人不得有哪些行为

    (一)擅自占用居住小区内的公共场地或者改变其用途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配套设施的用途、结构、外观,损毁设施、设备及有其他危及房屋安全行为的; (三)私搭乱建,乱停放车辆,在房屋共用部位乱堆乱放,随意占用绿地或破坏绿化,污染环境,影响居住

    2020.10.01 457
专业问答更多>>
  •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有哪些行为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

    2022-06-02 15,340
  • 房地产经纪行为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禁止的房地产经纪行为包括: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欺骗消费者交易,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或商业秘密,签订阴阳合同,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侵占和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子。

    2021-11-01 15,340
  • 房产经纪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有以下行为:利用信息不对称隐瞒真实价格;捏造和传播涨价信息;通过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利用中间商的地位,通过假客户看房,以更低的价格促进签约。

    2021-11-23 15,340
  • 房地产中介不得有哪些行为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二)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

    2022-06-2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00:57
    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有哪些

    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如下: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其

    12,889 2022.04.17
  • 抽象行政行为有哪些 00:59
    抽象行政行为有哪些

    抽象行政行为主要包括下面两类: 第一,行政立法行为。指的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制定并颁布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的行为; 第二,除了行政立法行为以外的其他抽象行政行为。具体是指行政机关针对广泛的、不特定的对象规

    8,999 2022.04.15
  • 房产继承权有哪些人 01:15
    房产继承权有哪些人

    首先,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大于遗嘱,而遗嘱的效力又大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被继承人生前如果留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在其去世后,应当最先按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确定房产的继承人。如果受遗赠人没有继承全部房产的,再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

    1,248 2022.04.17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