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应当中止简易程序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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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是指在基层法院审理案件并且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独立的第一审诉的一种程序。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2.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 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4.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如下: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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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案件是否能中止审理
诉讼中止是在诉讼过程中,诉讼程序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简易程序是不能中止审理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简易程序案件是指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这类案件是没有相应中止事由的。同时
2020.09.27 195 -
简易程序审理期限是多久审理延期的情形有哪些
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自立案之日起算。 延期审理的情形有: 第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第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第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2020.10.19 245 -
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以下情形不适用简易程序: (一)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二)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2020.08.26 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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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简易程序中止审理的情形和程序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
2022-08-21 15,340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的。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2021-10-28 15,340 -
哪些情形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的;(三)被告对简易程序的适用无异议。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2021-11-14 15,340 -
审理案件哪些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下列7类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2、发回重审的; 3、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 4、
2022-10-2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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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7
属于民办学校应当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属于民办学校应当终止的情形有: 1、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在民办学校的章程中应包括学校终止条件; 2、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这是指民办学校因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而被终止的情况。民办学校被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当然就不能再
3,244 2023.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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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简易程序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来说的。简易程序省略了普通程序的某些诉讼环节,是对普通程序的一种简化。程序的简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
2,685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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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罚款数额
简易程序罚款数额为: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根
7,128 2022.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