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伤残军人和养老保险的补助标准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法律意见】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90元提高至440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达到每月35元。以上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提高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0140元、77610元、75060元,分别比2017年提高了7290元、7060元、6820元。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5440元、21850元和2055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5570元、55570元和25070元。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1.退出现役的特、一等伤残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其中:享受离、退休待遇的,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保健金,并由发给离、退休费的单位发给护理费享受离、退休待遇且分散供养的,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抚恤金和护理费。因伤残后遗症需要经常医疗处置的,或生活需要护理不便分散照顾的,或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由民政部门专门设立的机构集中供养,发伤残抚恤金和住院生活补助费,不发护理费。 护理费标准由各地民政、财政部门每年7月根据统计部门提供的本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按规定比例制定,即因战、因公特等伤残人员为本地区当年社会平均工资的50%,因战、因公一等伤残人员为40%,因病一等为30%。当社会平均工资出现负增长时,护理费标准不做调整。 自1979年对越自卫还击作战以来退出现役的特、一等伤残军人,可到原征集地县城或配偶居住地城镇安置。需要建房的,由当地政府解决,其农业户口的配偶和16周岁以下子女(或已超过16周岁仍在学校读书的),可同时转为安置地城镇户口,并根据当地条件,由国营和集体单位妥善安排这些伤残军人配偶的工作。 2.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三等伤残军人,原是城镇户口的,由原征集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原是农业户口的,原征集地区有条件的,可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伤残抚恤金,保证他们的生活。 3.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人员,享受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人员的保险福利待遇,其伤口复发所需医药费不得包干。 在乡二等乙级(含)以上伤残军人享受卫生部门的公费医疗待遇,且医疗费不得包干。 在乡三等伤残军人因伤口复发所需医疗费,由当地民政部门解决,因病所需医疗费,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民政部门酌情给予补助。 4.伤残军人因伤残需要配置的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由民政部门负责解决。经批准到外地治伤或安装假肢的,其差旅费准予报销。其中有工作单位的,按本单位公(工)伤待遇办理工作单位的,由民政部门给予适当补助。 5.伤残军人乘坐交通工具,凭《伤残军人证》准予优先购票,并享受票价优待。交通工具是指: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减收票价50%内民航客机,减收票价20%。 伤残军人死亡的有关政策规定 (1)伤残军人死亡后,停发伤残抚恤(保健)金和护理费,同时注销证件,留作纪念。原领取伤残抚恤金的,由民政部门按照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丧葬补助标准发给丧葬补助费领取伤残保健金的,由其所在单位按规定发给丧葬补助费。 (2)因战致残,医疗终结评残发证一年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由民政部门按照烈士的抚恤标准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其家属享受烈士家属待遇。 (3)因战致残,医疗终结评残发证一年后因伤口复发死亡和因公致残医疗终结评残发证后因伤口复发死亡的,原领取伤残抚恤金的,由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特殊军人的抚恤标准,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其家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家属待遇,原领取伤残保健金的,由其所在单位按因公(工)死亡人员的规定予以抚恤。 (4)伤残军人因病死亡,原领取伤残抚恤金的,由民政部门另增发半年伤残抚恤金,作为一次性补助,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特、一等伤残军人的家属,享受病故军人家属的待遇,原领取伤残保健金的,其抚恤按本单位有关病故人员的规定予以办理
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自10月1日起第22次提高优抚对象抚恤金及生活补助标准,根据通知: 1、从10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 2、同时,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60元提高至410元、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每人每月360元提高至460元,农村籍老义务兵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提标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3、调整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0210元、58310元、56400元,分别比2015年提高了7850元、7610元、7360元。 4、居住在城镇的烈属定期抚恤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9120元;居住在农村的烈属提高到每人每年1451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1750元、41750元和18840元。
-
伤残国家补助标准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
2020.04.30 333 -
伤残军人最新补助标准
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等人员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
2020.10.18 907 -
伤残军人养老保险国家有优惠政策吗?
一、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 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三、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2020.05.05 306
-
国家对残疾人的补助标准
1、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4、单位支付
2021-12-03 15,340 -
军人伤残补助标准
在部队评定残疾等级后退出现役的残疾退役士兵,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享受残疾抚恤金。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是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的。因残疾等级、残疾性质不同,抚恤金标准是有区别的。从201
2022-03-12 15,340 -
军人伤残补助标准表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单位:元/年残疾等级残疾性质抚恤金标准一级因战28690因公27780因病26870二级因战2
2022-03-19 15,340 -
国家对伤残补助标准是什么样的?
以下就是关于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什么样这个问题的回答。 一级伤残鉴定标准为: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2022-07-08 15,340
-
00:56
国家养老保险怎么交
国家养老保险的交纳方式规定如下: 1、单位职工: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没有工作的人可以有两种方式交社保:第1种就是在户籍所在地以个人身份缴纳城乡居民社保,一般可以单独缴纳养老或者是医疗保险,
2,261 2022.05.11 -
01:16
失业补助金会影响养老保险吗
失业补助金不会影响养老保险。是否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多少与今后领取养老金无关。参保人员的养老金依据其缴费年限长短、个人账户储存额以及申领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数据确定。领取失业金期间,不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会养老保险
6,163 2022.04.12 -
01:04
农村三级残疾补助标准
我国农村三级残疾补助标准主要是:一是每月100元补助低保待遇的残疾人;二是对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按其户籍类别参照城市或农村低
5,237 2021.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