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江苏省劳动监察条例规定第21条有什么内容?

江苏省劳动监察条例规定第21条有什么内容?

2022-09-22 18:46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22回复

专业分析:

属于下列范围的,适用劳动监察决定书:(一)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二)中止或者恢复计算期间;(三)不予处罚或者撤销案件;(四)补充调查;(五)补正劳动监察处罚决定书的笔误;(六)中止原处罚决定的执行;(七)其他需要劳动监察决定解决的事项。劳动监察决定书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人签名,加盖劳动行政部门印章。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江苏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劳动秩序,加强劳动监察工作,规范劳动监察行为,保障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制定的规定。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合同效力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律师普法更多>>
  • 江苏省工伤认定条例有什么
    江苏省工伤认定条例有什么

    江苏省工伤认定条例如下: 确保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2022.04.12 405
  • 劳动法第38条规定内容
    劳动法第38条规定内容

    劳动法第38条规定内容为: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存在,为劳动者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2020.08.12 1,477
  • 劳动法第39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第39条规定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第39条规定内容: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以下办法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2020.10.28 409
专业问答更多>>
  • 江苏省劳动监察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容有什么?

    劳动行政部门每年应当进行一次劳动用工年检,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应当主动接受年检。年检的具体办法,由省劳动、工商、物价、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2022-09-14 15,340
  • 江苏省劳动监察条例规定第1条主要内容有哪些?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劳动秩序,加强劳动监察工作,规范劳动监察行为,保障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

    2022-09-11 15,340
  •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21条规定有什么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和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对相同或者相近岗位上的劳动者,执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

    2022-09-16 15,340
  • 江苏省劳动监察条例规定第十九条具体内容有哪些?

    劳动行政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必须告知当事人给予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劳动行政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劳动行政部门在依法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处以

    2022-09-0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刑诉法163条撤案内容新规定 01:01
    刑诉法163条撤案内容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撤案内容新规定如下:1、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2、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

    10,123 2022.04.17
  • 江苏省产假多少天 01:08
    江苏省产假多少天

    江苏省的产假为128天,其中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若是属于难产情形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43天的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

    8,331 2022.04.17
  • 民法典235条内容是什么 01:38
    民法典235条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是关于返还原物请求权的规定。返还原物是物权请求权的一种。当物权人的物被他人侵占,物权人的对物支配权受到侵害时,物权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使物复归于物权人事实上的支配。返还原物权请求权的产生,须有他人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

    15,368 2022.04.1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