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找不到被执行人时可以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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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制执行申请多久可以采取执行措施? 符合法定条件的会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哪些法律文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1、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作为执行依据的裁定主要有保全裁定、先予执行裁定、调解协议确认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裁定等。 2、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裁定书。 3、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4、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5、人民法院依督促程序发布的支付令。债务人自收到人民法院依督促程序发布的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支付令可以作为执行根据。 6、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等。 7、仲裁裁决书、调解书。 8、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9、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三、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四、申请强制执行应准备哪些材料?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五、强制执行流程有哪些? 1、审查立案。 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 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 填写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 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综上所诉,强制执行申请多久可以采取执行措施的这个问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一般只要符合法定条件,法院都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执行工作。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以强制执行财产,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二十一,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由作出裁定、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由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将无主财产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 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关于强制执行法院管辖权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 第十九章一般规定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执行程序 第四百六十二条发生法律效力的实现担保物权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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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执行人的未到期债权,执行法院应如何采取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通知》(法〔2024〕369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未到期的债权,在到期之前,只能冻结,不能责令次债务人履行。”依照上述规定,被执行人对第三人的未到期债权,执行
2024.05.27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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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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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3 15,340 -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申请书,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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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被执行人的居住房屋,法院是否可以采取查封措施来执行被执行人
我国法律规定,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均可查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于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均可以采取查封措施。这一规定是为了限制相关权利人为躲避履行法律义务而擅自对房屋进行处分。同时,我国法律还规
2022-02-09 15,340 -
人民对被申请执行人的劳动收入可采取的执行措施是
1.扣留:是指暂时不准被执行人使用这些劳动收入,使其仍储存在原储存单位。2.提取:则是把扣留的款项从储存单位取出,按照法院的书面通知移交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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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的债权可以转让吗
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可以进行债权转让。但是如果涉及的是不合理的债权转让,已经影响到执行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这时候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被执行人的行为。而且,如果被执行人是在执行过程中进行债权转让的,受让的新债权人,不能排除执行人强制执行要求。
2,055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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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对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可以采取委托亲属抚养、家庭寄养等方式进行安置,也可以交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者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收留、抚养。临时监护期间,经民政部门评估,监护人重新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民政部门可以将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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