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重犯判多长时间,判多少年,判多长时间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在五年内又犯故意伤害罪的,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故意伤害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行为人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行为人为累犯的,应从重处罚。
故意伤害罪从犯的判刑为: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故意伤害罪累犯判多长时间
累犯属于加重情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伤害罪累犯会在上述基础上加重量刑,具
2022.12.02 163 -
故意伤害罪会判多长时间?
故意伤害罪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020.12.24 220 -
故意伤害罪判刑多长时间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
2023.02.23 130
-
故意伤害罪判刑多长时间判多重?
对于故意伤害罪,主要是要根据具体的伤情来确定应处的刑罚: 1、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
2023-05-27 15,340 -
故意伤害罪判刑多长时间判多重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2023-07-07 15,340 -
故意伤害罪判多长时间重
(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
2023-07-02 15,340 -
故意伤害罪致死判多长时间判多长时间
犯了故意伤害罪的嫌疑人导致对方死亡之后,具体会判多久要根据案件具体的情况来进一步的确定,不是每个犯罪嫌疑人都会判一样的刑罚。 (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伤害罪
2023-07-07 15,340
-
01:08
犯强奸罪判多长时间
强奸又被称为“性侵犯或者性暴力”,它是行为人在违背受害人主观意愿的情况下,采用胁迫、暴力或其他伤害的手段,强行与受害人发生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强奸罪,可依法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针对情节特别恶劣的,可
1,267 2022.04.17 -
00:54
防害公务罪最少判多长时间
妨害公务罪最少需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需要从重处罚。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履行职责的行为
1,585 2022.04.15 -
02:15
故意重伤害罪判多少年
故意重伤害罪判刑如下: 1、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
453 2023.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