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构成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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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不予受理用于行政诉讼;不予受理裁定指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对起诉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作出的不予受理的裁定。
不予受理是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审查原告的起诉后,认为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书面裁定不予立案受理的司法行为。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相关法律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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