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追诉的特殊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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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法定刑的规定包括几种不同的情况:在一种犯罪有几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犯罪的实际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即犯罪符合哪一个量刑幅度,就应当以那个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时效中断。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在一般情况下,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如果想了解每个罪行的追诉期,还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去确认刑事最高刑。若是在债务关系已经建立之后,债务人履行义务之前,若是检察院已经判处债务人承担刑事责任,此时虽然其尚处于服役期间,但是并不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止,但若是需要履行义务的主体,在合同关系快要结束的最后六个月依旧处于服役状态,此时是会导致时效中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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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的两种情况:1.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2.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
假释的特殊情况有,如果犯罪分子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必须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或者十三年以上的刑期的限制;并且对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等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不能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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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的情况有哪些
刑事自诉案件的情况有: 1、告知后处理的案件; 2、其他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自诉案件不需要经历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
2022.04.15 223 -
假释有哪些特殊情况
有下列特殊情况可以办理假释: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的。
2020.03.20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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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期间计算的特殊情况有哪些
1、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能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3、公安机关或
2022-06-26 15,340 -
特殊情况下,特殊情况下,怀仁县法院有权立案审判发生在哪里的案件
发生在平鲁区的民事案件,一般由平鲁区法院管辖,但如果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由最初立案地法院管辖,如果发生管辖争议的,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据此,特殊情况下,怀仁县法院是有权立案审判发生在平鲁区民事案件
2022-02-13 15,340 -
行政处罚追究时效的特殊情况有哪些
所谓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才发现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处罚。
2022-08-07 15,340 -
假释特殊情况有哪些
假释的特殊情况包括: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特殊需要。有特殊情况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不受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假释所需刑期的限制。
2021-11-06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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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有哪些
特殊工种一般包含的范围有: 1、电工作业,含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矿山井下电钳工等;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包含2米以上登高设备及拆除、高层建筑物表面清洗工; 6、
12,507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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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追诉期多久
根据刑事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的追诉期限一般是从犯罪之日开始计算,如果犯罪的行为如出现连续状态的,则从犯罪行为结束之日开始计算,在追诉时间内又实施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开始计算。在检察院、法院、公安部门侦查受理案件之后,逃
982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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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事案件有哪些案件
民商事案件包括:部分婚姻家事案件、继承案件、部分专利侵权案件、部分海事海商案件、破产案件、确定选民资格案件、与仲裁有关案件、认可和执行其他法域裁决的案件等。民商事案件一般是指,以民商事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为内容的案件或纠纷,从大民法的广义角
5,708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