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第33条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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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公布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该规定分总则、网络出版服务许可、网络出版服务管理、监督管理、保障与奖励、法律责任、附则7章61条。
对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的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材料;规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内容以及对违反本办法的处罚等。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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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读物管理规定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读物管理的第十二条规定为:“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2020.06.19 364 -
出版淫秽物品的认定
淫秽出版物是指在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具有下列内容之一,挑动人们的性欲,足以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而又没有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的出版物: (一)淫亵性地具体描写性行为、性交及其心理感受; (二)公然宣扬色情淫荡形象; (三)淫亵性地描述或者传授
2020.08.19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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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第40条规定是什么?
新闻出版总署自受理进口电子出版物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审批进口电子出版物,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并应当符合国家总量、结构、布局规划。
2022-09-24 15,340 -
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第12条规定是什么?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者主管单位、业务范围、资本结构,合并或者分立,须依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并到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
2022-09-19 15,340 -
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第49条规定是什么?
委托复制电子出版物、电子出版物非卖品的单位,经批准获得电子出版物复制之日起90日内未使用的,须向发放该委托书的省、自治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交回复制委托书。
2022-09-14 15,340 -
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第24条规定是什么?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申请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2022-09-2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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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版物的量刑标准
非法出版物,即非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公开发行的书籍,报纸刊物和音像出版物,还有违反规定无批准就出版的出版物。 非法出版物的量刑: 违反我国法律规定,发出、散发、附送和出租含有违反宪法,危害国家利益和主权,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宣扬淫秽、迷
2,748 2022.04.17 -
01:00
电子版合同是否有效
电子版合同有效。电子合同属于书面形式的一种,可以有形地表现出合同所载的内容;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约定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若当事人事先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若是双方当事人并没有签订合同,一方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
2,813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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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的资料有: 1、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书,应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2、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工商注册登记情况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
9,007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