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买卖合同合同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你参考一下这份土地买卖合同协议书模板甲方::乙方:身份证: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分清、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的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之的(长期使用)及上盖有一层的房产所有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一、甲方同意将位于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上盖有一层房产有偿转让给乙方。二、该宅基地四邻至:东邻:________、西邻:__________、南邻:_________、北邻:_________。三、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权属甲方使用,在转让使用前甲方保证没有将该进行抵押,也不存在其他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交接后因甲方发生在转让前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按甲方违约处理。 2、如国家政策允许过户,甲方无偿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有关过户甲、乙双方要付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责任:在使用期限内,如遇国家或者有关政策部门依法对该地征收时所赔偿的全部资金归乙方所得,相关费用均也有乙方负责承担。四、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五、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以及其继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张享有该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使用权,单方违约金为120万元整。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除,所签订的补充和修改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身份证:签订日期:乙方:身份证:签订日期:公证人:身份证:签订日期: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
土地买卖合同怎么写?
土地买卖合同需写明,买卖双方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土地的面积、位置等信息;买卖的价款;需要办理的手续;支付的方式、地点和期限;土地使用权的归属;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2021.03.23 201 -
土地买卖合同如何写?
土地买卖合同应写明: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方式包括交货方式、验收方式、付款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2021.02.20 225 -
土地买卖合同如何写
关于土地买卖合同如何写的问题,需要明确的是,土地所有权不能买卖。依据我国宪法和物权法相关规定,我国的土地分为两种,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个人不享有土地所有权,也不能就土地进行买卖。所有的关于土地买卖的合同内容均因为违法法律
2022.04.16 1,950
-
土地买卖合同咋写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需要标明:转让土地的地方。转让期限。转让价格。转让金的给付方式及给付时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及方式。用途。转让土地承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特别约定。违约责任。 本合同未尽事宜
2022-04-06 15,340 -
土地买卖居中合同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分清、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的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之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长期使用)及上盖有一层的房产所有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2022-08-12 15,340 -
买卖土地租赁合同
1999年7月27日国土资源部颁发的《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一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
2022-04-26 15,340 -
农村土地买卖合同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在中国国内,城市的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由于土地并非个人所有,故不可随便买卖的——如果是通过买卖而获得的土地,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即使现
2022-03-10 15,340
-
01:30
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合同的内容以及合同的形式来作出分析。因为集体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是不能够进行随意买卖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村民自有的房屋,也就是说,可以与第三人签订集体土地
769 2022.07.12 -
01:03
农村土地买卖合法吗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农村土地买卖涉及的仅仅是土地的使用权,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合法的;如果农村土地买卖涉及的是土地的所有权,这种情况下是绝对违法的。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度。土地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侵犯国家和集体的土地所有权
4,566 2022.04.17 -
01:24
宅基地买卖合同合法有效的吗宅基地买卖合同当然无效。需要确定的是,我国是土地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国家,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部分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是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而不能纳入个人所有部分。本村村民享有的,只是对宅基地的使用权,这是村民集体赋予内部成员的
2,240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