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对于投诉的形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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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诉应当采取书信、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投诉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当场记录投诉人的基本情况、投诉请求、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并由投诉人签字或者捺印。投诉人应当如实投诉,对其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七条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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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非法讯问有哪些情形? 常见非法讯问的情形包括采取刑讯逼供的方式进行讯问、讯问时侦查人员只有一人等,具体的非法讯问方式如下: 1、无中生有型 所谓无中生有型就是讯问笔录中记载的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某些内容,在讯问录音录像中没有对应的内容。换言之,犯罪嫌疑人在讯问过程中没有讲过相关内容,但是在讯问笔录中却有记录。比如,明某、吕某故意伤害案,吕某的讯问笔录中记载了其与明某事先预谋的内容,但是对应的讯问录音录像中吕某根本没有做出这样的供述。 2、自问自答型 如所周知,讯问笔录的典型特征是“问答式”,也就是由侦查人员提问,犯罪嫌疑人回答,呈现出“一问一答”的模式。但是,实践中个别案件的讯问录音录像则会出现由侦查人员“自问自答”的现象。有的是将答案包含在问题中,在犯罪嫌疑人还没有回答时,就由侦查人员回答,再向犯罪嫌疑人确认“是”与“否”,在得到犯罪嫌疑人肯定性确认后,直接将侦查人员回答的话作为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予以记录。实践中,极个别案件的讯问录音录像中可以看出,犯罪嫌疑人从头到尾都没有说什么话,只是在点头, 偶尔说“是”,但是讯问笔录长达数页,显然是由侦查人员自问自答形成的笔录。 3、单人讯问型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但是实践中,单个侦查人员讯问的情况时有发生。有些案件,虽然讯问笔录上记录的是两名侦查人员,也有两名侦查人员签名,但是讯问录音录像中却显示系单个侦查人员在讯问。 4、掐头去尾型 音或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但实践中,一些案件的讯问录音录像要么没有开头,要么没有结尾,要么是既没有开头也没有结尾。比较突出的问题在于讯问开始时的权利告知以及讯问结束的核对笔录,没有进行录音录像。 5、文不对题型 查人员应当将问话和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或者辩解如实记录清楚,讯问笔录应当忠实于原话。实践中,个别案件的讯问笔录中记录的内容与录音录像中犯罪嫌疑人供述的意思相反或文不对题。 6、训斥威吓型 讯问过程中严禁以威胁的方法收集证据。同样,带有侮辱、辱骂等色彩的训斥也是不允许的。以这样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会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实践中,经常会在讯问笔录中看到“教育十分钟”等字样,但是与讯问的录音录像对照,就会发现一些案件中所谓的“教育”实际上是训斥威吓,甚至是侮辱、辱骂。 7、指供诱供型 严禁以引诱的方法收集证据。实践中,程度轻微的引诱讯问与讯问策略难以区分,但是也一些案件诱供程度强烈,会影响到证据的真实性以及被讯问人供与不供的选择自由,因此需要审查录音录像进行甄别。比如,一些多笔犯罪事实的案件,尽管笔录中记载了犯罪嫌疑人关于每笔事实的详细过程,但是审查讯问录音录像就会发现,其实犯罪嫌疑人对其中的某些事实根本就不记得,而是侦查人员根据其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引导犯罪嫌疑人进行的供述,其真实性必然大打折扣。 8、概括总结型 如前所述,讯问笔录应当如实记录,忠实于原话。但是,实践中,很多侦查人员习惯于按照自己的语言习惯和理解来概括、总结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并予以记录,有些记录用词明显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文化程度不相符。这样,将笔录与讯问录音录像对比就会发现,这种概括总结型的笔录往往是词不达意的甚至是弯曲原意的,特别是关于犯罪故意、目的、动机的供述,一字之差,意思就相去甚远。 9、时空错乱型 时空错乱型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讯问笔录内容很多,但是讯问录音录像的时间很短,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形成如此多的笔录。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在于,侦查人员复制以往的笔录,讯问时走过场,很多内容没有讯问,但却将以往的讯问笔录内容复制过来。二是讯问笔录内容很少,但是讯问录音录像的时间却很长,不可能在这么长的时间内形成如此少的笔录。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在于,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述,侦查人员“久攻不下”,双方僵持纠缠,侦查人员自认为大部分讯问内容对定案没有意义,因此没有对谈话内容如实记录,导致讯问时间很长而笔录内容却很少。实践中,还出现录音录像显示讯问了十几个小时,而只形成半页纸笔录的情况。上述两种情况,都属于没有如实记录讯问内容。 10、刑讯逼供型 讯问录音录像的重要功能之一就在于防止刑讯逼供。因为有录音录像,侦查人员当然不敢轻易在“镜头”之下“大打出手”,一般不可能出现“边打边录”的情形。但是谁又能保证不会出现“先打后录”、“先录后打”的情形呢?所以,通过审查录音录像来观察被讯问人身体有无明显伤痕等异常情况,表情、神态是否自然放松,是否处于恐惧、极度不安的状态,就显得至关重要。
1、目前,我国将建立完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和醉驾犯罪信息库,并将信息向相关部门抄告; 2、凡员工醉驾的市机关单位党员、公务员,不仅取消员工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资格,还将取消该单位的年度评优资格。另外,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还将与金融监管部门合作,对“酒驾”“醉驾”者的个人信用进行限制,下调信用等级,限制消费或住房贷款等。同时,准备将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和酒后驾驶引发交通事故的记录,纳入机动车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所以,醉驾拘役可能影响贷款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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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政府部门不办事哪投诉
政府部门不办事可以向不作为政府的上一级政府举报,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打行政官司,如果是办事拖沓推诿,可以到纪委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如果是吃拿卡要,索要金钱,可以在掌握录音录像资料的情况下,到纪委监察部门举报。
2023.03.21 38 -
我想咨询一下累犯的种类有哪些呢
累犯的种类有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别累犯,是指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2023.02.23 16 -
咨询下对于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的方式有哪些
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方式有: 协议变更,男女双方,在离婚后,可以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再次达成协议,决定变更; 诉讼变更,一方想要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另行起诉,只要符合可变更的法定条件,法院一般会判决变更的。
2022.03.10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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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下对于12315投诉黄金店有用吗
一、12315投诉黄金店有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12315”是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和全国互联网平台。“12315”热线电话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调解消费者权益纠纷,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
2024-09-12 15,340 -
我想咨询下对于法院不立案可以去哪里投诉
法院不立案的,可以向作出不立案决定的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给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09-14 15,340 -
我想咨询下对于投敌叛变罪是什么
1、投敌叛变罪是指投奔敌人或者敌方的背叛国家或者政府,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投敌叛变罪的主体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客观上表现为投奔敌国、敌方或者在
2024-09-12 15,340 -
我想咨询下对于税点如何计算公式
税点计算方法: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销售收入17%缴纳,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3%缴纳,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2、城建税按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
2024-09-1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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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商业秘密的形式有哪些
商业秘密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也就是对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国家规定了相关的法律,对侵害商业秘密的形式进行了规定,也即当民商事主体实施了该些行为,就侵害了商业秘密。法律规定,侵害商业秘密的形式包括以下四种:1、以不正当手段
2,415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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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专利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假冒他人专利主要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专利标记的行为,该专利标记是他人已经取得的、真实存在的专利。假冒专利其表现形式主要如下: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在宣传广告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
610 2023.01.04 -
01:56
债的担保形式是哪些
债的担保形式主要包括了下面两种: 第一,人的担保,也就是保证。指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当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保证主要分为一般保证
1,398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