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31条有什么新规定?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31条有什么新规定?

2022-09-19 11:59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19回复

专业分析:

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本所所在地的市、县以外的地方设立分所。设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合伙律师事务所也可以在本所所在城区以外的区、县设立分所。及其分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的,该所不得申请设立分所;律师事务所的分所受到吊销执业许可证处罚的,该所自分所受到处罚之日起二年内不得申请设立分所。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开分所的条件成立时间满4年有专职律师20人以上申请设立分所前两年内未受过处罚分所应具备下列条件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资产。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普法更多>>
  • 律师事务所社保规定
    律师事务所社保规定

    伙律师事务所和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为聘用的律师和辅助人员办理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2020.04.09 1,023
  • 律师事务所开办条件有哪些
    律师事务所开办条件有哪些

    开一家律师事务所需要以下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律师; 3、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4、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设立个人律

    2022.04.25 2,060
  •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有什么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有什么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1、律师应当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的基本要求。律师通过执业活动,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2、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

    2022.06.17 1,308
专业问答更多>>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31条新规定

    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本所所在地的市、县以外的地方设立分所。设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合伙律师事务所也可以在本所所在城区以外的区、县设立分所。律师事

    2022-09-19 15,340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如何?

    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本所所在地的市、县以外的地方设立分所。设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合伙律师事务所也可以在本所所在城区以外的区、县设立分所。律师事

    2022-09-18 15,340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42条有什么新规定?

    分所律师除由派驻外,可以依照《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面向社会聘用律师。派驻分所律师,参照《律师执业管理办法》有关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规定办理,由准予设立分所的省、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予以换发执业证书,

    2022-09-15 15,340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八条有什么新规定?

    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书面合伙协议;(二)有二十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

    2022-09-1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离婚管辖地法律有什么规定 01:23
    离婚管辖地法律有什么规定

    离婚案件一方原则上是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在原告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从级别管辖来看,此时对离婚案件进行管辖的,往往都是基层人民法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

    1,472 2022.04.17
  • 新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 01:04
    新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

    新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是2011年3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文件,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是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

    9,129 2022.04.17
  • 夫妻一方的债务新的法律规定 01:50
    夫妻一方的债务新的法律规定

    首先,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和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后,夫妻双方都有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义务;而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进行清偿,配偶没有清偿义务。如何认定某笔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需要判断此笔债务是

    1,845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