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机制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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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主要是手段是否合法或者是否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具体差别如下: 1、主体不同:垄断的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的优势,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体不一定具有经济优势。 2、后果不同:垄断的后果是在相关领域造成无竞争或者竞争程度很低;而不正当竞争的后果是行为人获得暴利或者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 3、手段不同:垄断在表面上可能通过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来实施;而不正当竞争则是采用非正当的手段来打击竞争对手并谋取利益(如欺骗、贿赂、诋毁等)。
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 1、假冒、仿冒其他企业商品行为; 2、限购排挤其他企业销售商品行为; 3、商业贿赂行为; 4、虚假宣传生产的产品行为; 5、侵犯其他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 6、压价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 7、搭售商品或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行为; 8、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9、诋毁商誉行为; 10、串通、勾结投标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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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反不正当竞争法》列举了以下不正当竞争行为: (1)采取假冒或混淆等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6)损害他人商业信誉或商品声
2020.03.22 218 -
不正当竞争与正当竞争的区别是什么
不正当竞争与正当竞争的区别: 1、主体不同:不正当竞争的主体一般具有经济地位优势,而不正当竞争的主体不一定具有经济优势; 2、后果不同:不正当竞争的后果是相关领域无竞争或竞争程度低;不正当竞争的后果是行为人获得暴利或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力;
2022.04.15 364 -
企业如何应对不正当竞争
企业应对不正当竞争,具体可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以下不同的救济方式: 1、提起民事诉讼,以获得救济。在发现其它企业实施了对本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判令其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对其行为给本企业所造成的损失予以赔
2020.10.16 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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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有: 1、假冒、仿冒其他企业商品行为; 2、限购排挤其他企业销售商品行为; 3、商业贿赂行为; 4、虚假宣传生产的产品行为; 5、侵犯其他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 6、压价排挤竞争
2021-12-27 15,340 -
反不正当竞争商业机密是什么
1、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以不当手段获娶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
2022-05-23 15,340 -
什么是反不正当竞争商业机密?
1、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指:以不当手段获娶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
2022-06-25 15,340 -
对企业不正当竞争怎么处罚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给予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一、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金额为侵
2021-11-3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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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人员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竞业限制协议签订双方可以自行约定竞业限制期限,但是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在约定的期限内,用人单位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
2,354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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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竞业限制义务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一种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特殊法律措施。具体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或者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
5,429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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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期间补偿标准
严格意义上,竞业限制期间并没有法定的补偿标准。这主要是因为,竞业限制协议本身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的结果,法律尊重双方的意思表示自由。因此,一般来说竞业限制期间的补偿,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内容来执行。但是实践中出现,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签
1,861 2021.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