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交通事故工伤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全部内容?

交通事故工伤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全部内容?

2022-09-24 08:45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广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24回复

专业分析: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第六十二条的基本含义是,工伤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无条件参加,否则,除了接受行政处罚外,还应承担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职工治疗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待遇。因第三人侵权导致职工工伤的,根据《侵权责任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既可以向侵权的第三人要求民事侵权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综上所述,对于误工费与工伤假工资的区别是什么该问题来说需要从多角度出发进行解答。误工费与工伤假工资两者在索赔主体上有所差别,一个是事故当事人一个是用人单位。除此之外,二者的计算赔偿标准也有所差别。误工费需要与实际工资水平结合,工伤假工资一般来说与企业的赔偿政策制度相关。

律师普法更多>>
  • 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是关于工伤事故的调查核实以及工伤认定举证责任问题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

    2020.09.14 935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0.03.16 377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是什么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020.05.01 1,303
专业问答更多>>
  • 交通事故工伤保险条例第53条规定全部内容?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2022-09-14 15,340
  • 交通事故工伤保险条例第20条规定全部内容?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

    2022-09-19 15,340
  • 交通事故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规定全部内容?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2-09-18 15,340
  • 交通事故工伤保险条例第59条规定全部内容?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2022-09-1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交通事故负全责能认定工伤吗 01:17
    交通事故负全责能认定工伤吗

    交通事故认定为负全责不能认定工伤。根据我国工伤认定的相关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

    2,963 2022.04.17
  • 厂区内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00:58
    厂区内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厂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人受伤,工人所遭受的伤害也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根据第14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场所之内,因为工作原因遭受的事故伤害,应当被认定为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工

    2,026 2022.04.15
  • 刑诉法163条撤案内容新规定 01:01
    刑诉法163条撤案内容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撤案内容新规定如下:1、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2、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

    8,957 2022.04.17
公司法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