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消防条例第53条规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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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防条例》于2010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获得通过,这是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江苏省工伤认定条例如下:确保在工作中遭受事故或职业病的员工得到医疗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和个体工商户一样,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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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第53条规定了什么
新环保法第五十三条是环保法第五章“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中的一条内容,它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拥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以及为了保障公民的这些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对环境信息进行公开、为公民提供便利等义务。
2020.10.26 155 -
新环保法第53条规定了什么
新环保法第53条主要规定了以下两点内容:一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基本权利;二是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环境保护相关部门负有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的法定义务。
2020.01.10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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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消防条例第53条规定是什么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未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未设置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或者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处五千元以上
2022-09-17 15,340 -
江苏省消防条例令第53条规定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未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未设置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或者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处五千元以上
2022-09-18 15,340 -
江苏省消防条例第53条规定原文内容?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利用职权谋取利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消防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建
2022-09-12 15,340 -
江苏省消防条例第53条有什么内容?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未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未设置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或者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处五千元以上
2022-09-1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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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法赔偿规定第53条
侵权的专门法赔偿规定第53条如下: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
963 2022.04.25 -
01:08
江苏省产假多少天
江苏省的产假为128天,其中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若是属于难产情形的,女职工可以享受143天的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
8,193 2022.04.17 -
01:05
消防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消防证办理需要以下条件: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
4,74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