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淮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20条有什么新规定

淮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20条有什么新规定

2022-09-09 09:51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09回复

专业分析:

需要市、县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持相关材料向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城乡规划的,核发选址意见书;不符合城乡规划的,不予核发选址意见书,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批准、核准文件被依法撤销、撤回、吊销或者失效的,以及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的,相应的项目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城乡规划条例已失效。现行有效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四章城乡规划的修改、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照本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建议有关人民政府责令其给予行政处罚。

律师普法更多>>
专业问答更多>>
  • 淮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32条有什么规定?

    取得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未达到下列要求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一)选址意见书自取得之日

    2022-09-09 15,340
  • 淮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三条新规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2022-09-09 15,340
  • 淮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46条是什么规定

    建设单位、个人以欺骗、贿赂等手段取得规划许可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撤销规划许可,并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建设单位、个人以伪造、变造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2022-09-09 15,340
  • 淮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条规定是什么?

    本市城乡规划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和审批:(一)本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二)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镇的总体规划和乡规划、村

    2022-09-0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侵权法赔偿规定第53条 00:55
    侵权法赔偿规定第53条

    侵权的专门法赔偿规定第53条如下: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

    922 2022.04.25
  • 离婚有什么新规定 01:05
    离婚有什么新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夫妻双方中如果有一方要求离婚,可由相关的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至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该先行给予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调解无效的,应该准许办理离婚。 出现以

    1,622 2021.04.25
  • 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 01:00
    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

    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如下: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使用商用密码,或者未按照要求开展商用密码应用

    6,265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