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合同主要内容没约定该如何办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预约合同,简而言之,买卖预约,是双方“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的合同。 若合同中并不明确包含订立本约的条款,则应当综合审查合同全部内容及当事人履行情况决定。 预约是合同磋商的一种特殊的缔约形态,主要目的在于固定交易机会,约束当事人达成最终交易,故具有暂时性、阶段性的特征,并以缔结本约为自身使命。这决定了预约向本约转化是其终极目标,本约签订后,预约合同中未约定的内容,应以本约为准。若未签订本约,但当事人已按预定条款履行了本约主要义务的,应认定为当事人之间已成立本约。 但是,预约合同并未约定合同的主要内容,其不能视为本约。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的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此,若预约合同未约定本约的主要内容,其不能认定为当事人已成立本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预约合同主要内容未约定的,预约合同不成立,当事人不受预约合同限制,双方可以重新签订预约合同。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预约合同主要内容没约定的,预约合同不成立,当事人不受预约合同的限制,合同双方可以重新签订预约合同,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签订本约。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如何履行该合同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可以就有关事项制定补充协议。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
2021.04.08 137 -
预约合同内容有什么
预约合同的本质是契约。预约合同最早存在于买卖、使用借贷、消费借贷等个别契约之中,后被有些国家扩及于所有契约。 预约合同的成立与效力原则上适用一般合同的规定,违反预约合同侵害了一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应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
2021.04.01 143 -
预约合同内容是什么
预约合同主要内容没约定的处理办法: 1、当事人可以在订立正式的合同是进行约定,或对预约合同进行补充; 2、合同的主要内容一般有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价款、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2021.04.15 163
-
预约合同主要内容没约定如何办
预约合同,简而言之,买卖预约,是双方“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的合同。 若合同中并不明确包含订立本约的条款,则应当综合审查合同全部内容及当事人履行情况决定。 预约是合同磋商的一种特殊的缔约形
2022-10-12 15,340 -
预约合同主要内容没约定怎么办
预约合同主要内容没有约定的,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或者解除该份合同,重新制定预约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2022-06-04 15,340 -
民房预约合同主要内容没约定怎么办
预约合同主要内容没约定的,预约合同不成立,当事人不受预约合同的限制,合同双方可以重新签订预约合同,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签订本约。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
2022-06-30 15,340 -
预约合同的主要内容
简而言之,买卖预约是双方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的合同。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包含订立本约的条款,则应综合审查合同的全部内容和当事人的履行情况。预约是合同磋商的一种特殊的缔约形式,其主要目的是固定
2021-11-25 15,340
-
00:57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应该如何约定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违约行为的具体判断方式,这需要结合合同的具体内容来进行确认。比如,双方订立的是租赁合同。双方就可以约定,如果一方不及时缴纳租金或者一方不及时交付房屋的,就属于违约的行为;2、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以
1,098 2022.04.17 -
01:07
房租合同没有约定违约的如何赔付
房租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违约行为的话,遭受损失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方式以及赔偿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如果没有办法达成一致协商的话,就可以结合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来进行确
1,355 2022.05.11 -
00:59
合同违约该如何处理
合同违约的,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要看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一方违约的时候,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的,则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果
939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