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构成是哪些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本罪属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本罪,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实施本罪行为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量较大的;牟取非法利益较大的;造成土地严重破坏或荒芜的;等等。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依本节第231条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追究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不构成本罪。牟利不仅是行为人谋取金钱上的利益,而且也指行为人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由下列要件构成: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为故意,且以非法牟利为目的; 3、客体要件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在《刑法》中应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下要素可构成本罪: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行为人应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
-
哪些条件会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条件有: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制度;客观上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2020.09.07 111 -
哪些要素会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应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下要素可构成本罪: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行为人应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主
2022.12.02 109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构成要件?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
2020.01.07 117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构成哪些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
2023-09-02 15,340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由哪些构成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包括: 1、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
2022-07-18 15,340 -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有哪些
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条件有: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022-07-11 15,340 -
哪些行为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在《刑法》中没有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涉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构成要素具体包括犯罪主体具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侵犯了我国的土地管理制度,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客观方面违反法律制度
2023-08-22 15,340
-
01:04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条件有: 1、出租人必须是通过出让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出租人持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才能对土地享有处分权,合法地转移其土地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出租人不仅需要具有土地使用权证,而且还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
1,429 2021.04.25 -
01:02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根据相关的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一般指的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人的身份,将一部分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地块,在设定时间期限后让给土地使用人,并且要求土地使用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的土地使用费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该要通过签订书面出让合同的形式进行
2,667 2022.04.15 -
01:09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抵押
土地使用权抵押,指的是债务人将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偿清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的行为。土地的使用权在抵押关系生效之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债务到期后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拍卖,该债务人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拍卖的价款优先抵偿
2,529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