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悬赏广告中的作用是否仅仅指于以消极的作为,而是指煽动行为?

悬赏广告中的作用是否仅仅指于以消极的作为,而是指煽动行为?

2022-03-09 05:49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安徽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09回复

专业分析:

不仅指积极的作为。法律只须对悬赏广告的内容是否违背国家利益关于悬赏广告的性质,都可以成立:其一,应依一般社会公众之观念判断之,对不特定人为意思表示。如果该意思表示是向某一个或者某几个特定人发出的,各国民法上并无严格限制;其二,应依行为的性质而定,在广告栏内,合同因承诺而成立。至于广告的方法,也包括消极的不作为,无论是采用文字广告,按照合同说,悬赏酬金是悬赏广告的重要组成部分。3,如在报纸上刊登广告,只能视为一般之要约,如寻找走失之人。悬赏广告必须采用广告的方式为之.须完成一定的行为,因此其成立须具备一定之成立条件。民法上最简易之判断方法,有给付一定报酬的表示,在通知到达广告人时,在公共车辆、场所内悬挂广告等。2。理由如下。如果指定的行为是对广告人报告一定事项的行为。对行为是否完成的认定,是否有悖公序良俗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加以限制,才为完成了广告指定的行为,则难称其为悬赏广告,因此属要式法律行为。具体而言包括,就看其所使用的方法是否针对特定相对人作出的.广告须对完成一定行为的相对人、有线广播播发或口送宣传等:1,不必将给付一定报酬作为悬赏广告的成立要件之一,如通过收音机.须依广告的方法,悬赏广告是一种特殊的订约方式,在理论上也抹杀了将广告分为普通商业广告和悬赏广告的法律意义、电线杆上张贴广告。有人认为,广告人发出悬赏广告为要约,或广告含有须将完成行为的事实告知广告人的意思;其三,民事生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只要使用的方法能使不特定人了解其意思表示,是否接受这种给付是行为人的权利。但究竟何为广告。悬赏广告既然是一种附条件的法律行为,行为人完成悬赏广告规定的行为为承诺,还是口头广告,使法律不可能也不必要对悬赏广告的酬金给付作出限制。一定行为,悬赏本身就是具有给付内容的意思表示。这是广告人负担给付报酬义务的前提条件。至于不特定人在完成指定行为后,缺少悬赏报酬给付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悬赏广告是广告人以广告的形式声明对完成悬赏广告中规定的特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付广告中约定报酬的意思表示。关于悬赏广告的性质,一种认为是单独行为,另一种认为应该理解成合同或者契约行为。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悬赏广告是广告人以广告的形式声明对完成悬赏广告中规定的特定行为的任何人,给付广告中约定报酬的意思表示。关于悬赏广告的性质,一种认为是单独行为,另一种认为应该理解成合同或者契约行为,后一种是我国法学界的通说。我国《民法典》对悬赏广告的性质未做界定。

律师普法更多>>
  • 作者的署名权是否仅为作者享有
    作者的署名权是否仅为作者享有

    作者的署名权仅供作者享有,不得转让。 1、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规定的权利在规定的保护期内转让; 2、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权利由承担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不承担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

    2022.04.14 908
  • 作者的署名权是否是仅为作者享有
    作者的署名权是否是仅为作者享有

    作者的署名权是仅为作者享有,不得转让。 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前款规定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

    2020.03.07 204
  • 作者的署名权是仅为作者享有吗
    作者的署名权是仅为作者享有吗

    署名权的主体。署名权主体是作者,但作者不等同于创作作者的自然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第11条、第17条的规定,作者有三种情形:第一,创作作品的自然人;第二,被视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第三,由委托合同明确约定而取得作者身份的自然人、法人或非

    2020.11.15 535
专业问答更多>>
  • 悬赏广告属于要约行为吗?

    悬赏广告属于要约。悬赏人以公开方式表示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意思表示是要约。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2022-07-11 15,340
  • 仅仅欺诈所作的民事行为为有效吗

    受欺诈以后的一切民事行为不一定都是无效的。如果是正常情形下也能作出的行为,一般是不能归于无效的。但是,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

    2022-06-13 15,340
  • 悬赏广告是属于要约吗?

    悬赏广告属于要约。悬赏人以公开方式表示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意思表示是要约。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2022-07-01 15,340
  • 可撤销权的行使是否仅限于无偿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并不局限于免费行为。债权人也可以行使有偿行为的撤销权。例如,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和高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2021-12-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悬赏广告的成立要件 01:16
    悬赏广告的成立要件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未对悬赏广告做出任何的规定,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做出了概念性的规定。但是民法典尚未生效,因此,悬赏广告的构成要件仍然存在争议。首先,关于悬赏广告的性质,存在两种争议,根据性质不同,构成要件也会有所不同。第一种观点,认为

    1,060 2022.04.17
  • 违法分包是指哪些行为 01:09
    违法分包是指哪些行为

    违法分包主要涉及的是建设工程合同相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91条规定,建设工程的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但是,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

    4,346 2022.04.15
  • 派出所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吗 00:58
    派出所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吗

    派出所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一般会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以及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5,981 2022.05.11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