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是要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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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的规定: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登记部分是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以城市房地产或乡、村企业的厂房等其他建筑物抵押的,登记部分是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规定的部门等。
一般来说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以林木抵押的,登记部门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登记部门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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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是哪里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应当是根据抵押物的性质由各部门分别登记,有运输工具的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2021.01.16 211 -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有哪些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主要有土地管理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运输工具的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主要是根据抵押物的性质由各部门分别登记。
2021.04.21 139 -
有权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是哪个部门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
2021.01.02 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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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二条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
2022-08-25 15,340 -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监管部门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二条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
2022-08-25 15,340 -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二条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
2022-08-24 15,340 -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是怎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二条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
2022-08-2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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