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会如何赔偿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对不当得利中的善意与恶意区分源于非给付不当得利中一种: 1、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不知者,亦属善意。 2、恶意受益人是指明知无法律的原因而取得利益的受益人。基于得撤销而经撤销的行为所为的给付,受领人知其撤销原因的,也视为明知无法律上的原因。受益人于受领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其后知晓的,自知晓之日起,成为恶意受益人。 二者返还范围不同: 1、善意受益人的返还义务的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返还义务以原物为主,当原物依性质或其他不能返还时,于现存利益范围内受益人应偿还价额。 2、恶意受益人负担较善意受益人严厉的返还义务,应当返还其当初所受的一切利益、本于该利益所生的利益以及当初所受利益的利息。 对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的范围因善意与恶意而不同,应当说这是民法理论讨论的问题。所谓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 2、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 3、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不当得利依据不同标准可以作不同划分,最基本的划分是依据不当得利是否基于给付行为而发生,将其分为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 给付不当得利,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非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基于给付以外的事由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包括人的行为、自然事件以及法律规定。人的行为,又可分为受益人的行为、受损人的行为和第三人的行为。基于这些事由构成不当得利的原因,是受益者无受其利益的权利,所以,非给付不当得利的“无法律上的原因”即为受益者无权利而受有利益。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
不当得利财产损害赔偿如何进行
不当得利财产损害赔偿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2021.04.21 122 -
-
当得利不当得利不退会怎样
不当得利不退的后果:不当得利拒不返还可构成侵占罪。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如果数额不大,不当得利者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数额较大,不当得利者承担刑事责任。
2021.03.12 202
-
不当得利能如何赔偿
对不当得利中的善意与恶意区分源于非给付不当得利中一种: 1、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不知者,亦属善意。 2、恶意受益人
2023-06-28 15,340 -
赔偿不当得利
①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 ②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③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2023-06-25 15,340 -
不当得利该如何追偿
对不当得利中的善意与恶意区分源于非给付不当得利中一种: 1、善意受益人指于受益时不知其受益无法律上的原因的受益人。不知无法律上的原因,不以无过失而不知者为限,因过失而不知者,亦属善意。 2、恶意受益人
2023-06-26 15,340 -
不当得利损害赔偿如何进行呢
可以提起诉讼,原告主张被告不当得利的,只需要证明其将钱款交付被告的事实,被告应证明其获取钱款具有合法依据,否则构成不当得利。另有观点认为,原告主张被告不当得利的,除举证证明其将钱款交付被告外,还应当继
2022-06-12 15,340
-
00:59
不当得利算诈骗吗不当得利不算诈骗。两者的概念不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不当得利的情形在生活中经常发生,是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获得利益的行为。 不当得利是民
2,065 2022.04.17 -
01:02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通常是3年。对于不当得利请求返还的请求权,大多数情况下,适用普通诉讼的时效期间,即适用民法典中的普通诉讼时效。 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是从一方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属于不当得利以及知道
3,577 2022.12.11 -
01:06
车祸受害者如何获得赔偿车祸受害者赔偿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发生车祸后受害人与责任人可以双方协商和解,如果双方和解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以进行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如不能就赔偿达
1,548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