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招投标条例第三条有什么新规定?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投标人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个的;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3.所有投标均被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 4.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5.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0.09.26 442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0.03.16 468 -
重新招标的条件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一)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个的; (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三)所有投标均被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 (四)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
2020.01.07 613
-
重庆市招投标条例第57条有什么新规定?
投标人有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罚款,但最低不得少于五万元,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
2022-09-14 15,340 -
重庆市招投标条例第二条有什么规定?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招标投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本条例;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进行招标投标的,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执行。
2022-09-14 15,340 -
重庆市招投标条例第四十四条有什么新规定?
合同因故未履行完毕的,未履行部分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应当重新招标。
2022-09-14 15,340 -
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七条有什么新规定?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的项目的招标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
2022-09-05 15,340
-
01:12
什么是招投标
招投标主要发生在建筑领域。一般是由数个施工单位参加工程投标,招标单位综合工期、造价、质量、信誉等多方面考虑,选择最好的一家承包工程。并且需要由承建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合同,一包到底。如果承包方将全部工程进行转包的,就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行政处
23,185 2022.04.15 -
00:55
侵权法赔偿规定第53条
侵权的专门法赔偿规定第53条如下: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
1,001 2022.04.25 -
01:25
什么是新三板上市
一板市场,通常指的是主板市场,其中包含了中小板;二板市场则指的是创业板的市场。对比一板市场和二板市场,业界人士一般会将场外的市场称为三板市场。三板市场的发展一般主要包含两个阶段,即新三板市场和老三板市场。 新三板上市的标准: 1、公司依照法
3,124 202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