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第六十九条新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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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是对受委托组织的资格条件的规定。 一、受委托组织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所谓事业组织是相对企业单位而言,一般是指为国家社会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从事为工农业生产服务活动,为满足人民教育、卫生等事业需要而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单位。本条规定的事业组织应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照本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建议有关人民政府责令其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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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规范化三个基本规定
第一个规定是《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二个规定是《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第三个规定是《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020.09.27 383 -
第三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本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条是关于商量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定。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本法限定在特定要求和流程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商量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能够解除
2020.07.12 768 -
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
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
2020.11.12 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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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第六十九条新规?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本规范,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作出处理:(一)责令立即纠正或者限期改正;(二)责令履行法定职责;(三)给予通报批评;(四)暂扣或者建议吊销行政
2022-09-09 15,340 -
太原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第六十九条新规是怎样的?
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本规范,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方式作出处理:(一)责令立即纠正或者限期改正;(二)责令履行法定职责;(三)给予通报批评;(四)暂扣或者建议吊销行政
2022-09-09 15,340 -
太原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第五十六条有什么新规定?
行政执法人员履行执法手续时,需要行政管理相对人签名而拒签的,应当注明情况。行政执法文书中采用的证据材料应当为原件,确需使用复印件的应当由经办人员核实后签字确认。
2022-09-09 15,340 -
太原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第六十条如何规定的?
行政执法案卷应当按照行政执法决定书在前,其余文书按照时间顺序排列装订并编注页码。行政执法案卷应当制作封面、卷内目录和备考表。
2022-09-0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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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罚款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对法律责任做出的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在实施了相关的违法行为后,需要承担的支付罚款的责任是不一致的,需要依据其具体的违法行为以及违法情节严重程度来确定有关的罚款数额。其中对网络运营者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的违法
9,196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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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
密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罚款如下: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要求使用商用密码,或者未按照要求开展商用密码应用
6,302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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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配偶财产新规定
只有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才能执行执行配偶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来说,分为以下情形: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
5,871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