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的积极回避与消极回避有什么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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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诉讼中: (1)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2)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外 二、刑事诉讼中: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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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31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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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6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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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13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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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1 15,340 -
民事诉讼中回避的事由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了三种情况可作为回避事由: 1、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 综上所述,当办案人
2021-08-1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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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与刑事的区别
民事与刑事的区别在于: 1、两者涉及的法律关系不同。民法主要涉及的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刑事涉及的主要是犯罪行为; 2、两者适用的法律不同。民事诉讼适用的是民法,刑事诉讼对应适用的是刑法。所引用的法律条例不同,对应的惩罚也不
9,020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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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民事诉讼追回欠款
民事诉讼追回欠款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1,对于事实清楚,数额不大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直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2,明确法院的诉讼管辖权,民间借贷原告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原告所在地法院是属
2,305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