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监察法2020条第14条主要内容

监察法2020条第14条主要内容

2022-09-30 08:52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30回复

专业分析:

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将其所管辖的监察事项指定下级监察机关管辖,也可以将下级监察机关有管辖权的监察事项指定给其他监察机关管辖。监察机关认为所管辖的监察事项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监察机关管辖的,可以请求移送上级监察机关管辖。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 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人不得利用职权、地位干涉监察人员依法行使监察权。但监察机关要在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开展工作,下级监察机关要接受上级监察机关的领导和监督。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刑法规定第196条的内容是: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主要内容为对信用卡诈骗罪做的定罪处罚。

律师普法更多>>
  • 监察官法草案主要内容
    监察官法草案主要内容

    监察法草案分为9章,包括总则、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反腐败国际合作、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共69条。主要内容包括了明确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领导体制;明确监察工作的原则和方针;明确监察委员

    2021.12.12 414
  • 监察法的主要内容及意义
    监察法的主要内容及意义

    监察法的主要内容及意义如下: 1、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 2、制定监察法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的必然要求; 3、制定监察法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反

    2021.12.12 4,978
  • 民法总则第39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第39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内容: (1)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3)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4)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2021.01.07 236
专业问答更多>>
  • 监察法2020第14条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监察机关之间对监察事项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

    2022-09-29 15,340
  • 监察法2020第12条主要内容有哪些?

    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下列公职人员进行监察:(一)中国共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的人员;(二)法

    2022-09-26 15,340
  • 监察法2020第九条主要内容是什么

    各级监察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向本级党的机关、国家机关、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所管辖的行政区域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对派出它的监察机关负责。

    2022-09-28 15,340
  • 监察法2020年第2条主要内容是什么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监察体系,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体制,强化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2-09-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民法典1260条内容是什么 01:44
    民法典1260条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60条内容是《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相应法律有了较之以前有很大变动,物权

    6,334 2022.05.11
  • 民法典235条内容是什么 01:38
    民法典235条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是关于返还原物请求权的规定。返还原物是物权请求权的一种。当物权人的物被他人侵占,物权人的对物支配权受到侵害时,物权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使物复归于物权人事实上的支配。返还原物权请求权的产生,须有他人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

    14,977 2022.04.15
  • 刑诉法163条撤案内容新规定 01:01
    刑诉法163条撤案内容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撤案内容新规定如下:1、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2、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

    9,599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