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土地是否属于全体业主,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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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土地是属于全体业主。小区内附属设施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未经业主大会许可,物业管理人员无权处置。商品房小区附属设施、包含附属设施建设费的集资房小区的附属设施属于业主,但房改房小区的附属设施属于小区单位。
小区内下列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一、建筑区划内的道路,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二、建筑区划内的绿地,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四、物业服务用房; 五、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六、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七、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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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的什么收入属于全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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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7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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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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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公共用地属于谁?
小区内的公共用地,一般情况下,应当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明确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因此,一般情况下,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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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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