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能够解除劳动关系?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所谓“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劳动关系或变更原劳动关系时,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只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或者其它形式)约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换言之,“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没有书面合同形式的劳动关系或者说是一种通过订立口头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大致有两种表现形式: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始至终未签订劳动合同;②原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予终止或续签,但用人单位实际使用劳动者为其支付劳动报酬(或是继续实际使用劳动者和为其继续实际支付劳动报酬)而劳动者实际为或继续实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实际领取或继续领取劳动报酬的情况。 2、那么在发生劳动争议纠纷时,如何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方法: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
-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能违法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
2020.04.25 171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解除
1、如果是已经退休的,在法律视上为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不能再签劳动合同了,只能签订劳务合同。 2、对于未与原单位解除的员工,是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否则会他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连带责任。
2020.11.24 229
-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
2022-01-24 15,340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否与之解除劳动关系
1、所谓“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劳动关系或变更原劳动关系时,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只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或者其它形式)约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换言之,“事实
2022-04-25 15,340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能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2022-03-09 15,340 -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
2022-02-13 15,340
-
00:50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要根据劳动者的工作过年限来定。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
1,613 2022.04.17 -
01:01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遇到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用人单位仍旧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
7,750 2022.04.17 -
01:28
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的规定,劳动者在公司上班期间,公司如果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则公司自用工当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的,公司应该向劳动者支付
3,487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