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债权违约?具体是怎样分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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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债券或长期债券发行主体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认定该债券发生违约: 1、长期债券未到期前,债券发行主体破产或被接管。 2、债券发行主体不能在此长期债券到期日后90日内全额、偿还本金和利息; 3、债券发生不利于债权人的债务重组行为,即通过重组使得债权人的债权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包括本金和利息减免和延期; 4、债券未到期,但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债券履行主体不能全额、按期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 5、债券发行主体在债券到期日使用贷款偿还债券本金、利息。 (二)短期债券违约的定义 短期债券或短期债券发行主体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认定该债券发生违约: 1、短期债券主体不能在债券到期日后30日内全额、偿还本金和利息; 2、债券发生不利于债权人的债务重组行为,即通过重组便得债权人的债权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包括本金和利息减免和延期等; 1、债券未到期,但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债券履行主体不能全额、按期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 2、债券发行主体在债券到期日使用贷款偿还债券本金、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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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债券或长期债券发行主体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认定该债券发生违约: 1、长期债券未到期前,债券发行主体破产或被接管。 2、债券发行主体不能在此长期债券到期日后90日内全额、偿还本金和利息; 3、债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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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可分为: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和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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