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合同土地使用权买卖违约怎么赔偿?

合同土地使用权买卖违约怎么赔偿?

2021-11-23 10:29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1-11-23回复

专业分析:

土地合同违约按当事人约定赔偿。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根据违约情况进行赔偿,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实际造成的损失,还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五十四条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征用征收土地使用权应当予以赔偿,赔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签订合同以后一方违约,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有约定的,可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责任。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要求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关于违约金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标准支付,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则按照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

律师普法更多>>
  • 土地使用合同违约怎么解决
    土地使用合同违约怎么解决

    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双方在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所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2021.03.10 110
  • 土地使用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土地使用合同违约的解决方式是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2021.03.10 123
  • 土地使用权买卖合法吗
    土地使用权买卖合法吗

    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合法,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2020.09.29 218
专业问答更多>>
  • 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纠纷

    根据《仲裁法》第二条规定,民事仲裁仅适用于解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非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其一方当事人的行为具有一定的

    2022-08-02 15,340
  • 土地买卖合同违约怎么办

    1、提出执行书面异议,依据你们的合作协议; 2、发出律师函,要求甲方了结与乙方的纠纷,并收回土地,否则必要可诉讼解决; 3、停止付款,必要时可申请保全甲方的账户或者轮候查封他的土地使用权。 我们是专

    2022-03-20 15,340
  • 买卖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有效期内是可以转让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令第55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

    2022-04-22 15,340
  • 土地使用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的,未约定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021-11-2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买卖合同甲方违约合同怎么赔偿 01:13
    买卖合同甲方违约合同怎么赔偿

    买卖合同甲方出现违约行为,乙方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赔偿,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结合乙方所遭受的损失来进行判断。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

    1,129 2022.04.17
  • 买卖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00:59
    买卖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买卖合同违约的话,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具体来说,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对方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可以不与对方协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按照法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换句话说,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既可以通

    1,397 2022.05.11
  •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01:27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标准,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分析: 第一种是卖方没有履行的情况。按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采用货物的市场价格和合同价格之间的差价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是履行地的市场价格。若履行地没有市场,没

    1,414 2021.04.2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