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39条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规定了机动车载人、载货都不能超载。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到2000元以下罚款。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一款如何理解
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一般是指那种没有造成人员受伤,只是涉及到了部分财产损害的交通事故,对于这样的事故,如果当事人对事故产生的原因没有争议的话,其实完全可以自行协商处理,不是一定要报警处理的。毕竟报警处理,还是会耽误当事人的时间,而本身事故也不是
2020.08.14 1,403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交通肇事罪
对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礼让行人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一次记3分,并由交管部门对这类行为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2020.10.29 3,137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扣分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不进行扣分。 1、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
2020.10.29 374
-
庆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39条规定如何?
机动车维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应当建立承修登记、查验制度,如实登记送修车辆的号牌、车型、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码、厂牌型号、车身颜色、车属单位或车主姓名、送修人姓名及居民身份证或者驾
2022-09-14 15,340 -
庆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9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执行国家、省、市、县(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二)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工作机制,制定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2022-09-15 15,340 -
庆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
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和工作措施,指导、协调、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二)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大
2022-09-15 15,340 -
庆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
公路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国省干线公路(包括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的设置、维护和管理;(二)负责公路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三)做好公路的应急保畅工
2022-09-14 15,340
-
00:56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怎么处理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随意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并且违反临时停车规定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进行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然在现场但是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5,877 2022.04.17 -
01:04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是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要求,是转变安全生产管理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
3,587 2022.04.17 -
01:15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25,02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