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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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在市内任一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均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持有效证明、职工持本人身份证)提取业务。一、提取业务类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二)离休、退休;(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四)出境定居;(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六)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八)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九)支付廉租房房租;(十)支付公租房房租;(十一)支付商品房房租;(十二)在原籍利用宅基地置换还迁房;(十三)支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首付款;(十四)纳入工会帮扶系统的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纳入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家庭成员(职工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人身伤害,医疗费用支出过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因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学费过高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二、提供材料(一)公共材料:身份证、《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除外)。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另需提供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或结婚证。(二)按不同提取业务类型,分别增加提供以下材料:1、购买一手房的,提供:购房发票或税控收据、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再次申请提取时,不再重复提供)、职工家庭户口簿(户籍证明)、单身的需开具单身证明(有效期为30天)、家庭成员(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的淄博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有效期为30天)。《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留存原件。提取有效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一年以内。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证、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再次申请提取时,不再重复提供)、职工家庭户口簿(户籍证明)、单身的需开具单身证明(有效期为30天)、家庭成员(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的淄博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有效期为30天)。《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留存原件。提取有效期限:契证或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登记日期一年以内。3、在农村购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职工或配偶的农村户籍证明(或证明农村户口的户口簿)。提取有效期限:《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一年以内。4、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用地批准文件或《房屋所有权证》、规划部门建房批准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购买材料及施工费用要明细到项,下同)。提取有效期限: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日期一年以内。5、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住建部门批准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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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积金提取 一、提取条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提取材料 (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核表》(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管理处归集窗口领取)[表格范本]; (二)提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证明材料。
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交付首付款办理。 (一)售房单位应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购房转账协议。 (二)职工取得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已签订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尚未交付购房首付款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应付金额。按规定可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收款账户。非本市户籍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的非本市户籍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当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其中,异地缴存职工将账户余额转移到我市后,不再继续缴存,以非本市户籍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的的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住房公积金账户在我市封存满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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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在青岛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3、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4、正式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
2020.11.13 438 -
青岛提取公积金去哪里办理
公积金中心任一管理申请办理。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办结,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2020.09.03 490 -
青岛公积金自提流程
符合条件的除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外,还应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形分别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提取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2020.04.23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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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积金提取条件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二)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3.完全
2022-03-10 15,340 -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次数
公积金取提取步骤:在一个会计年度内,每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最多允许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提取两次后符合销户支取的,可以办理销户支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应向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
2022-02-11 15,340 -
青岛市公积金如何办理提取?
市南管理所地址:市南区山东路2号乙(青岛市政府西南)。营业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电话:83096771。市北管理处地址:市北
2021-10-26 15,340 -
青岛公积金提取流程
符合条件的除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外,还应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形分别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提取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
2022-06-0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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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条件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为:第一,申请人提取公积金为购买自住住房的,那么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第二,申请人提取公积金是因为退休的,那么需要提供退休证明。第三,申请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那么需要提供未就业证明。
2,750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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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金基金提取条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住房公金基金提取条件有: 1、申请人需要建造、翻建、大修或者购买自有住房的,可凭相关资料进行提取持; 2、申请人是离休或者退休人员,凭相关资料进行提取持; 3、申请人经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已与所在
844 2021.03.24 -
01:30
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人属于购买自住房的,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协议,购买自建房的,在需要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 2、申请人翻建或修建自住房的,需提供规划行政等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如是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明。 3、
60,450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