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17条规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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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蓄电池充电或存放地点应保持良好的机械通风,具有通风换气设施,(密闭充电区域建议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防止可燃气体泄漏火灾及爆炸事故。(因为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会电解产生气体,包括氧气、氢气H2及其他酸性气体,须将充电房的换气扇开启,保证充电房的空气流通) 2、叉车充电室内禁止抽烟、产生任何明火和火花;禁止在充电区域接打电话,如需接打电话请到充电室外。(理由同上) 3、叉车充电区域须按要求配置洗眼喷淋器,负责充电的员工须佩戴防护眼镜和工作服。(因为电池中的电解液是硫酸和水溶液的混合物,具有毒性和腐蚀性,如果衣服皮肤或眼睛沾染上电解液时:立即用水清洗,如果眼睛里沾染上电解液时应立即冲洗,严重时立即送医求助) 4、充电时打开蓄电池的盖板,所有电池盖子上方都必须安全封好防止残渣进入,盖板上严禁存放杂物,尤其可燃物易燃物。(因为蓄电池充电中会发热,防止高温引发火灾,据事故统计,多起充电火灾事故系充电区域离可燃物距离过近) 5、充电区域必须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配备足量灭火器或其他消防设施。 6、蓄电池和蓄电池上方必须保持清洁,干燥,没有残渣保护盖需要放置好并且不能损坏电池连接,蓄电池和充电电缆不能扭结在一起和损坏,绝缘部分不能受到腐蚀和损坏。(防止漏电、搭铁、接触不良局部电阻过大导致触电、火灾事故) 7、不要往蓄电池内加注其他物质,仅在充电后用蒸馏水加注至刻度线以上,然后用湿抹布将电池表面擦拭干净,防止静电产生。 8、在蓄电池终端上方不能使用或放置未加保护的工具或其他导电材料,否则会引起短路而导致人员伤害及蓄电池爆炸。 9、当给叉车蓄电池充电时要确保蓄电池安装正确安全和固定在位置上,确保充电线正负极连接正确且接触良好。 10、充电期间拔下充电插头会产生电弧,因此首先要将充电电源开关断开,然后再拔下充电连接插头。 11、每次换电池时,应将要用充满电的电池加蒸馏水至刻度上限,以保证当班电池水足够,对换下的电池马上进行充电,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12、在检查或保养电瓶时,应使用橡胶绝缘手套,避免触电事故发生。
企业尾矿设施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尾矿库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 (二)编制尾矿库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编制尾矿库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编制各种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五)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分析、保存和整理工作; (六)按有关规定审批和报批尾矿库设计、建设施工和检测项目; (七)组织落实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八)负责尾矿库抢险和工程救护,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应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协助; (九)组织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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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安全法第56条如何规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如果是违章停车则罚款二十元至二百元不等,不扣分。
2021.04.16 3,675 -
关于安全管理规定
(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五)“三同时”管理制度等。
2020.04.20 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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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48条规定如何?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2022-09-14 15,340 -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17条有什么新规定?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2022-09-14 15,340 -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十条如何规定的?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2022-09-14 15,340 -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6条如何规定的?
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022-09-1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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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罚款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对法律责任做出的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在实施了相关的违法行为后,需要承担的支付罚款的责任是不一致的,需要依据其具体的违法行为以及违法情节严重程度来确定有关的罚款数额。其中对网络运营者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的违法
9,292 2022.04.17 -
00:55
侵权法赔偿规定第53条
侵权的专门法赔偿规定第53条如下: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
971 2022.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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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如何规定
民事诉讼中,买卖合同纠纷是人民法院受理合同纠纷案件最基本、最常见的类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实践中,由于对合同履行地的不同理解,使得个案中合
1,614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