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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位权为什么是债权让与,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2023-09-19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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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9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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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位权是被保险人将自己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行使权利,本质属于债权转让的性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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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险代位权本质是属于债权转让的性质,它是被保险人将自己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行使权利。 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权应在保险金已经支付的情况下进行,且追偿的金额不得大于已支付的保险金额。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保险代位权是被保险人将自己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行使权利,本质属于债权转让的性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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