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交换口头协议是否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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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交换口头协议如果不违反法律规定,而且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农村土地交换口头协议是有效的。农户在土地承包期内对农村土地享有使用权,农户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前提下,以自愿为基础,对其享有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进行流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条:农户在土地承包期内对农村土地享有使用权,农户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前提下,以自愿为基础,对其享有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进行流转。也就是说只要不是违反了当事人的意愿的话,就是有效的,但是口头协议的话,不稳定性太强了,如果出现纠纷的话,就很难实现自己的权利了最好就算进行书面协议,这样的话,出现了纠纷,也有证据可以证明自己,就比较难导致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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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双方关于农村土地交换的口头协议符合土地流转的相关规定,那么就认为这种互换的口头协定是有效的。口头协议也是合同订立的一种有效的,并且合法的形式。《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的形式来订立合同。
农村土地互换口头协议符合土地流转法律规定的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通过收集合同订立过程中和履行过程中的文书、资料、来往函件等证据材料,证明双方合同关系的存在、合同的约定以及履行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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