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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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本市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 (三)负责中央各部门、军队系统所属监理单位和外省市监理单位,港、澳、台地区以及外国监理单位在本市从事监理业务的管理; (四)负责本市监理工程师的培训、资格审定和执业注册的管理; (五)负责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 (六)调解监理争议,调查处理重大监理事故; (七)检查处理违法的监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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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法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农村土地发包方应当与家庭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未签订的,应当及时补签。对补签承包合同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补签承包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承包方颁发相应的权属证书;对本规定实施前已经签订书面承包合同而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2020.08.13 289 -
劳动法第三十五条
劳动法第三十五条解释如下: 1、依照法律签订的集体合同,一般都会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可以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
2020.11.14 1,566 -
建设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
建设工程管理办法一般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为了促进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健康发展,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2020.03.10 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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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竣工结算应当以施工合同约定的造价为基础,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等发承包双方认可的有效文件编制和确定,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
2022-09-11 15,340 -
无锡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从业人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故意压低或者抬高建设工程造价;(二)违反规定签署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三)超越资格证书规定范围从业;(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2022-09-16 15,340 -
无锡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实行的投标价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价格变化因素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自行编制,但不得将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及规费、税金等作为竞争费用进行报价。
2022-09-12 15,340 -
无锡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应当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用档案信息。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受到或者被投诉举报经查实处理的,应当
2022-09-1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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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情形
具体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以下几种情形会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第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第二是建设工程是必须要进行招标,但是实际上并没有中标或者中标无效的。第三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他人的资质来签订的。
2,125 2022.04.17 -
00:47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该办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
3,382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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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24,470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