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终结的适用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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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应当终结执行程序的相关适用条件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规定包括: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人民法院对于义务人应当终结执行的法定情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包括: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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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适用条件有什么
终结执行程序是在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做出的终结执行程序的决定。当然,当你再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情况下,你可以向法官写申请,要求恢复执行程序即可。
2020.08.15 290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适用条件:法院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报告财产;已发出限制消费令,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且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仍无可查找的财产的。
2020.04.26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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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执行的情形是怎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
2022-06-28 15,340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一条,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 (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
2022-11-12 15,340 -
执行终结的裁定书是怎样的
执行终结裁定书的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程序上的效力。执行终结与执行中止不同,执行中止是执行程序的暂时停止,不是执行程序的结束,在执行中止的原因消除以后,执行程序恢复,执行工作继续进行;而执行终结
2022-07-11 15,340 -
终结执行的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
2022-11-0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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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刑是怎么执行的
石刑,是死刑执行方式。属于一种钝击致死的处刑方式。根据情况、地区的不同,也有采用大小相差迥异的石头的情况。石刑在国际社会普遍被视为过于残酷,故通常会使用一些较人道的死刑。在某些伊斯兰国家的沙里亚法规下,石刑仍然存在。这些国家包括阿富汗、伊朗
3,455 2022.04.17 -
00:53
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
除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恢复执行的案件外,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1、执行完毕;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终结执行; 4、销案; 5、不予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
3,586 2022.04.17 -
01:17
转继承适用范围怎样
首先,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分割遗产前,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应继承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也就是说,转继承的适用条件有:1、继承人必须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这段时间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2
1,200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