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戒毒是刑事处罚还是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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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矛盾。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是分别针对不同的违法者所采取的两种性质互异的制裁措施,违反行政法应受行政制裁,违反刑法应受刑事制裁,这本是顺理成章的事。但在现实生活中却会经常遇到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行政法规范和刑法规范,因而构成行政违法行为与犯罪竞合的情况,譬如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行为,达到严重程度的即是犯罪行为。两个不同部门法的法条又分别规定了对行为人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从而出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竞合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必然要涉及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在适用方法上的衔接问题。公安部2006年3月29日发布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88号令)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根据行政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无需撤销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应当附卷;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其他行政处理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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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戒毒既不是行政处罚也不是刑事处罚。强制戒毒,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它是对吸毒人员进行强制性的康复治疗。
强制戒毒均不属于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范畴在戒毒所里面强制戒毒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既不是行政处罚也不是刑事处罚。强制戒毒期限为三个月至六个月,自入所之日起计算。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可以提出意见,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但是,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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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戒毒属于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处罚?
根据《强制戒毒办法》(1995年1月12日国务院发布)第三条规定,“强制戒毒工作由公安机关主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公安机关做好强制戒毒工作”和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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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6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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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5 15,340 -
强制戒毒是不是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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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2 2022.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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