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检察官检察培训条例对第27条有何规定

检察官检察培训条例对第27条有何规定

2022-09-22 22:18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湖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22回复

专业分析:

加强检察业务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建立符合检察工作特点和检察官培训规律,能满足不同培训需要的检察业务课程体系及相应的教材、资料体系。加强对检察教材编写、出版、发行、使用的管理及监督。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27条是,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1、当事人对生效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 2、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的; 3、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正在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的; 4、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且尚未审结的; 5、人民检察院已经审查终结作出决定的; 6、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再审后作出的; 7、申请监督超过本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的期限的; 8、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对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没有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但有正当理由或者人民检察院依职权监督的除外; 9、当事人提出有关执行的异议、申请复议、申诉或者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并正在审查处理的,但超过法定期限未作出处理的除外; 10、其他不应当受理的情形。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27条是,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1、当事人对生效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 2、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的; 3、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正在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的; 4、人民法院已经裁定再审且尚未审结的; 5、人民检察院已经审查终结作出决定的; 6、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或者再审检察建议再审后作出的; 7、申请监督超过本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的期限的; 8、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对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没有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但有正当理由或者人民检察院依职权监督的除外; 9、当事人提出有关执行的异议、申请复议、申诉或者提起诉讼后,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并正在审查处理的,但超过法定期限未作出处理的除外; 10、其他不应当受理的情形。

律师普法更多>>
  • 检察官助理可以成为检察官吗
    检察官助理可以成为检察官吗

    满五年,基层院,可参加员额考试。

    2020.03.08 3,007
  • 检察院检察员不批捕的条件
    检察院检察员不批捕的条件

    检察院不批捕的条件有: 1、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2、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提供担保的; 3、年满七十五周岁以

    2020.08.27 170
  • 检察院为什么给检察官找关系?
    检察院为什么给检察官找关系?

    国家司法机关都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因此,不存在找关系一说。

    2020.09.28 1,298
专业问答更多>>
  • 检察官培训条例第十条的对检察官有何规定

    岗位技能培训的对象为检察业务部门的检察官,内容包括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检务、工作方法与技巧、公文写作与文书处理、外语等。重点是增强检察官岗位通用技能和岗位专门技能。培训时间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

    2022-09-12 15,340
  • 检察官培训条例第27条规定的规定

    加强检察业务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建立符合检察工作特点和检察官培训规律,能满足不同培训需要的检察业务课程体系及相应的教材、资料体系。加强对检察教材编写、出版、发行、使用的管理及监督。

    2022-09-20 15,340
  • 检察官培训条例第27条是怎么规定的?

    加强检察业务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建设。建立符合检察工作特点和检察官培训规律,能满足不同培训需要的检察业务课程体系及相应的教材、资料体系。加强对检察教材编写、出版、发行、使用的管理及监督。

    2022-09-21 15,340
  • 检察官培训条例第22条规定

    各级人民检察院应保障检察官依法接受培训的权利。检察官所在单位应按照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和计划,制定每位检察官每年的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检察官培训工作。

    2022-09-1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如何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01:24
    如何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检察院不起诉分为三种情况。一、法定不起诉,主要情形有以下几个方面:(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

    42,314 2022.04.17
  • 如何区分检察院与法院 01:33
    如何区分检察院与法院

    区分检察院与法院主要从以下几点: 1、检察院和法院性质不同,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和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而法院则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法院与上级法院之间是审判监督关系,不是检察院之间的领导关系。 2、两者的职能不同;法院是依据法律作出裁判和强

    42,251 2022.04.15
  • 盗窃罪如何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01:00
    盗窃罪如何争取检察院不起诉

    盗窃罪要想争取检察院不起诉,需要满足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具体如下: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

    4,509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