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解除合同的情形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民法典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而应由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1、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 2、合同权利义务尚未相互抵销; 3、债权人没有免除债务; 4、合同仍然存在相对方,即债权债务没有同归于一人; 5、其他情况。
-
合同的解除情形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
2021.02.18 114 -
合同解除的情形
合同解除有诸多原因。以解除的原因不同来分类,有如下几种:1、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2、一方行使法定解除权:法律规定的法定合同解除条件成立(比如: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达、一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等),享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该法定解除权,解除合同
2022.04.12 746 -
解除合同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
2021.01.12 83
-
不能解除合同的情形
1、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2、合同权利义务尚未相互抵销;3、债权人没有免除债务;4、合同仍然存在相对方,即债权债务没有同归于一人;5、其他情况。
2021-12-29 15,340 -
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协商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通知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
2022-03-30 15,340 -
哪些情形能解除合同
出现下列情形,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 (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 (2)当事人经协商一致;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
2022-06-28 15,340 -
合同解除的情形
合同的解除分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约定是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法定解除是指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履行完毕前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
2022-02-04 15,340
-
00:51
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
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包括: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
2,941 2022.04.17 -
01:12
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双方订立时存在重大误解的合同;一方或者是第三人存在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的时候,主张解除合同,只要通知对方即可;行使法定的解除权只要向对方当事人传达了自己
753 2022.04.25 -
01:21
哪些情形可解除工程合同
工程合同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的,下列情形中,就属于无效合同:1、一方以欺骗、逼迫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合同;2、恶意串通他人,签订的合同对国家利益有损害的;3、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或者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手段等
1,005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