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可以将财产赠与子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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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将财产赠与子女,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即成立。但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的生效,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但应在规定期限内行使。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关于相关法律约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因为是诺成合同,一经做出立即生效。但赠与人有任意撤销权。 3.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送给子女是可以的,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但是财产若是不动产,就需要办理相关更名手续,应履行完毕,完成赠与行为。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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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送给子女是可以的,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但是财产若是不动产,就需要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才算是完成赠与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在完成过户前,双方均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离婚协议中将财产赠送给子女是可以的,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但是财产若是不动产,就需要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才算是完成赠与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在完成过户前,双方均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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