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39条有什么内容?

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39条有什么内容?

2022-09-08 18:38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新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08回复

专业分析: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城乡规划条例已失效。现行有效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四章城乡规划的修改、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劳动法第39条规定内容: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以下办法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律师普法更多>>
  • 劳动法第39条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第39条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第39条内容是: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等等。

    2020.05.29 8,948
  •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内容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内容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

    2020.04.24 353
  •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新规定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新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照本法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建议有关人民政府责令其给予行政处罚。

    2020.05.06 3,592
专业问答更多>>
  • 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三条内容有什么?

    城市、镇规划建设用地内集体土地和乡、村庄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城市、镇规划建设用地内国有土地上建设项目审批的规定办理规划审批手续。

    2022-09-08 15,340
  • 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75条包含些什么内容?

    违反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进行临时建设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罚款。

    2022-09-08 15,340
  • 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54条包含些什么内容?

    分期建设的建设项目,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可以依建设单位的申请,按照土地权属范围,审查分期建设的内容、拆迁范围,分期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022-09-08 15,340
  • 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原文内容?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不得擅自变更用地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因特殊需要拟变更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变更的内容和理由。

    2022-09-0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民法典1260条内容是什么 01:44
    民法典1260条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60条内容是《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相应法律有了较之以前有很大变动,物权

    6,551 2022.05.11
  • 民法典235条内容是什么 01:38
    民法典235条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是关于返还原物请求权的规定。返还原物是物权请求权的一种。当物权人的物被他人侵占,物权人的对物支配权受到侵害时,物权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使物复归于物权人事实上的支配。返还原物权请求权的产生,须有他人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

    15,188 2022.04.15
  • 刑诉法163条撤案内容新规定 01:01
    刑诉法163条撤案内容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撤案内容新规定如下:1、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2、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

    9,894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